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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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浦大道(智谷大道-智达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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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65 |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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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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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管辖范围 |
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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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浦大道(智谷大道-智达路)道路工程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5年2月1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按省级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数量控制在100项以内(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鉴于全国大部分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均未颁布,为体现本项目招标公平、公正,在本项目该次招标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的“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是否不予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和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为“莲浦大道(智谷大道-智达路)道路工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目名称为“莲浦大道(智谷大道-智达路)道路工程施工”,请问投标报价时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
答: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按现有清单中的进行填写(即:莲浦大道(智谷大道-智达路)道路工程)。
问题三、1、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条款评审因素中有一条评审因素为:“授权委托书(如有)”,若我司涉及该项目投标文件的所有签署、递交、修改等投标活动均由我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则在投标文件中是否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请明确!
答: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问题四、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是否只要是公司在职员工即可?请明确!
答:是。
问题五、工程量清单中土方消纳费第2项清单项目编码“******2004”、项目名称“土方消纳费”、项目特征描述“在新区建设运营的消纳场以外进行消纳的土石方工程,清单中土方消纳费单价为20元/m3”。根据(2024年第1次湖南湘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会议备忘,2024年5月17日9:00以后开工项目,按照回复意见执行,即按新区土方调运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消往区管理的平台公司消纳场和社会消纳场,均以32元/m3为上限结合其投标价格办理结算。请问此项清单的土方消纳费是否改为32元/m3?(后附2024年第1次湖南湘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会议备忘)
答:以本工程发布的招标清单为准。
问题六、是否可以明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采用的是哪一期价格信息?
答:主要材料价格按《长沙建设造价》2024年12月发布的材料预算价计取,苗木材料价格按《长沙建设造价》2024年10月发布的市场价计取,《长沙建设造价》预算价没有的部分材料价格按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发布的2024年第一期材料价格,其他未发布预算价部分按市场询价。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均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相关附件:
工程量清单.pdf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答疑文件正文.pdf答疑及澄清公告-莲浦大道(智谷大道-智达路)道路工程施工(发布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