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委员会
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平台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宿州经开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平台二期项目
数量:1
单位:元
预算金额:85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宿州经开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平台二期项目,服务期3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服务,极大的降低了本项目运维成本。本项目布局较广,且需要布署在30米以上的构筑物上,中国铁塔安徽省分公司负责管理运营的通信铁塔,在市内高点资源分布上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情形。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合欢路2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06日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王林森
联系地址:宿州经开区鞋城五路508号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董克洲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魏强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高速时代广场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64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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